FZ_T 20027-2014 羊绒制品异味测定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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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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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|
2016-8-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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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S59.080.99,W 59,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,FZ/T20027—2014,羊绒制品异味测定方法,Determinationofsensoryodoursforcashmereproducts,2014-12-24发布2015-06-01实施,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,前 言,本标准按照GB/T1.1—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,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,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羊绒制品分技术委员会(SAC/TC209/SC9)归口,本标准起草单位:国家纤维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、重庆市纤维检验局、广州纤维产品检,测研究院,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秦言华、孔丽萍、周硕、何勇、聂凤明,本标准为首次发布,Ⅰ,FZ/T20027—2014,羊绒制品异味测定方法,1 范围,本标准规定了羊绒制品异味的测定方法,本标准适用于羊绒制品,其他纺织产品亦可参照使用,2 规范性引用文件,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,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,GB/T7568.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标准贴衬织物 第2部分:棉和粘胶纤维,GSB16-2523 纤维及纤维制品异味标准样品,3 术语与定义,以下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,3.1,异味 odours,羊绒制品中挥发出的霉味、汽油味、煤油味、柴油味、鱼腥味、芳香烃气味、未洗净动物纤维膻味、臊,味中的一种或多种气味,4 原理,取一定量的羊绒制品,置于无味的容器中密封,在规定温度条件下平衡一定时间,试验人员嗅闻后,根据所指的异味种类判断其是否有异味,5 设备与材料,5.1 恒温装置:温度40℃±3℃,5.2 容器:玻璃或金属材质,无气味,容积约1L,可密封,5.3 滴管:150mm,5.4 异味标准样品:符合GSB16-2523《纤维及纤维制品异味标准样品》要求,5.5 棉标准贴衬织物:符合GB/T7568.2《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标准贴衬织物 第2部分:棉和粘胶,纤维》要求,6 试验环境,在常温常压,无气味,不通风的洁净环境内进行试验,1,FZ/T20027—2014,7 试验人员,7.1 试验人员应身体健康,嗅觉正常,不吸烟,不酗酒,近期无疾病,7.2 试验人员在试验当天不应使用带气味的护肤品或化妆品。试验前,应先用清水漱口,去除口腔气,味。进入规定的试验环境内进行2~3次深呼吸,然后静待10min以适应试验环境,8 试验人员嗅觉校准,8.1 连续从事异味测定的试验人员的嗅觉校准间隔不应超过一个月;若试验人员发生变化、疾病康复,后或中断15天以上后恢复从事异味测定时,试验前应先进行嗅觉校准,8.2 试验人员应戴上无异味手套,取出一种异味标准样品,将其静置在40℃±3℃的恒温装置(5.1)中,30min后,用干净滴管(5.3)汲取标液,在5cm×5cm 的棉标准贴衬布(5.5)中间部位滴1滴,待扩散,30s后,将沾有异味标准样品的棉布靠近鼻子3cm~5cm 处,用手煽动,嗅闻气味,作为判定异味种类,和存在的依据,8.3 试验人员嗅闻不同种类的异味标准样品气味,重复按8.2操作,间隔时间应在2h以上,9 试样准备,从实验室样品中取20g±2g试验样品,立即放入能密封的无味容器(5.2)中,盖上密封盖。将盛有,试样的密封容器静置在40℃±3℃的恒温装置(5.1)中30min,10 试验程序,试验人员取出在恒温装置(5.1)中平衡好的密封容器,戴上手套打开密封容器盖,随即将装有试样,的容器口靠近鼻子3cm~5cm 处,用手煽动,嗅闻试样的气味。每名试验人员嗅闻应在10s内完成,嗅闻后应立即将密封容器盖盖好,转交给另一位试验人员。试样气味应由3名试验人员分别嗅闻,11 评价与结果表示,3名试验人员分别做出异味评价。若嗅闻出有霉味、汽油味、煤油味、柴油味、鱼腥味、芳香烃气味、,未洗净动物纤维膻味、臊味几种气味中的一种或多种,则判为“有异味”,并记录异味类别;否则,判为“无,异味”。以至少2名试验人员一致的评价结果,作为异味测定的最终结果,12 试验报告,试验报告至少应给出下列内容:,a) 本标准的编号;,b) 样品名称及数量;,c) 异味标样的名称或编号;,d) 试验结果;,e) 试验日期、试验人员;,f) 任何偏离本标准的细节,2,FZ/T20027—2014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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